衡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
2022-12-15 16:09:11          来源:衡东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刘兰娟 |          浏览量:62948

衡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17

2022年12月15日衡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谢红军同志为衡东县人民法院杨桥法庭庭长;

任命刘芬芬同志为衡东县人民法院新塘法庭庭长,免去其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任命谭敏燕同志为衡东县人民法院大浦法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志华同志为衡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免去其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许文韬同志为衡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任命陈  戈同志为衡东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任命谭发生同志为衡东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戴元东同志为衡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任命肖  彬同志为衡东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邓磊磊同志为衡东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免去其杨桥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胡燕美同志为衡东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免去其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刘尚球同志的衡东县人民法院杨桥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颜  丽同志的衡东县人民法院新塘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赵艺平同志的衡东县人民法院大浦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单振华同志的衡东县人民法院民事庭庭长职务;

免去旷建军同志的衡东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文艳平同志的衡东县人民法院大浦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赵志明同志的衡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裁判庭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衡东县人大常委会

二0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一审:刘兰娟

二审:廖婷婷

三审:罗晓伟




责编:刘兰娟

来源:衡东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经授权后,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