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东县委办公室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县公职人员“五一”期间
疫情防控和外出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衡单位:
“五一”假期即将到来,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要求,持续巩固我县防控成果,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公职人员“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和外出管理工作的通知》(衡办发电〔2020〕39号)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落实外出报告制度。“五一”期间,全县公职人员要带头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原则上不离开衡阳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衡的,必须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制度(县级领导和各乡镇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外出按规定向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按要求如实填写《衡阳市“五一”期间公职人员外出报告表》,表中所有内容不得有缺项,要注明外出目的地、离返衡时间、外出事由、同行人员等信息。外出前须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离衡人员返衡后,要第一时间向单位据实报告本人及随行人员行程轨迹、接触人员及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瞒报、谎报将严肃追责问责。请各乡镇、各单位分别于4月30日下午5:30前和5月6日上午10:00前将外出人员情况分别报县委总值班室(电话:5223328,邮箱:25716763@qq.com;)和县政府总值班室(电话:5223333,邮箱:714226142@qq.com;)。
2、加强出行健康防护。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倡导“衡阳人游衡阳”,号召公职人员选择市内游、县内游,带头支持我市我县旅游业复苏。出行人员要及时掌握目的地门票及人员限流情况,提前做好预约。游览景区、景点、文化场馆等地方时,要自觉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做好体温监测、信息登记,分散游览、有序参观,不进行聚集性、群体性活动。要遵守公共秩序,积极支持配合接待场所和相关部门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文明旅游。
3、加强假期值班值守。“五一”期间,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制度,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确保全市大局安全平稳。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中共衡东县委办公室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责编:稂银
来源:衡东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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