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召开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会议,会议对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政策落实、基金监管、药品价格管理、医疗服务、政策宣传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据了解,我县从2020年1月1日起取消城乡居民个人(家庭)账户,全面实行普通门诊统筹,参保居民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县中药饮片厂附属医院)就诊时,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日均限额80元,最高年限额600元,基金支付比例70%,个人自负30%。为确保平稳过渡,2022年12月31日前,原个人(家庭)账户累计结余资金可以由参保居民家庭成员按原规定继续使用。“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参保患者,门诊用药不设起付线,按照70%比例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60元、600元。
会议还对相关业务和系统操作进行了培训。
责编:邓芝英
来源:衡东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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