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送上门,邻里积怨终化解
2018-01-24 22:29:15          来源:衡东新闻网 | 编辑:郭朋程 | 作者:郭朋程          浏览量:1224

红网时刻1月24日讯(衡东分站通讯员 郭朋程)“郭法官,我听从你和许庭长的意见,邻里之间,还是要搞好团结,我不告了,我撤诉……” 听到年迈的老康这样讲,县法院民一庭青年法官小郭终于松了一口气,老康(康某华)诉小康(康某林)恢复原状纠纷一案,经过法官近两个月多次反复调解,终于打开了当事人的心结。

老康和小康是同村的邻居。两人因小康要在老康的隔壁建新房,拆除了老康家的围墙结下“梁子”,恩怨已达7年之久,多年来虽相邻而居,却素不往来,还怒目相对。时间久了,积怨愈深,老康一气之下,将小康告上法庭,诉称,被告小康家门前的坪地系原告老康的责任田,请被告小康恢复原状,交予原告种菜,并赔偿老康损失3000元。被告小康也不屈服,请了律师来帮助应诉,誓要争个是非曲直。

庭审中,双方你来我往,唇枪舌战,多年的积怨,都和盘托出。从双方举证质证情况来看,案件不难判决,但容易产生不好的社会效果,也会激化两人之间的矛盾,郭法官决定暂不宣判。庭审后,郭法官在民一庭许文韬庭长引导下,先后两次登门看现场、做两人思想工作,终于小康和老康放下了心中多年的心结,表示愿意搞好邻里团结。

民一庭庭长许文韬在衡东法院大浦法庭担任庭长期间,大浦法庭案件调解率达到90%,被评为“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在县法院民一庭担任庭长后,更将这种重调解的、彻底化解矛盾纠纷的办案方式带到民一庭,承办法官碰到一些棘手的案件,经过他耐心、得体的做当事人思想工作

后,案件总能柳暗花明,迎刃而解。(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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