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唐建华辞去衡东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6-08-20 18:46:34          来源:衡东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黄淑萍 |          浏览量:5723

衡东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唐建华辞去衡东县人民法院

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8月20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衡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唐建华辞去衡东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衡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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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廖婷婷

三审:刘晓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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