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我县当前汛情趋势和气象预报,依据《衡东县防汛应急预案(试行)》的有关规定,县防指决定:自7月29日19时起,防汛应急响应由Ⅱ级调整为Ⅲ级。
目前我县洣水、湘江水位仍然维持在警戒水位以上、保证水位以下。各乡镇要充分考虑江河退水时容易出现堤防滑坡、溃堤等险情,以及地质灾害的滞后性。同时,请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继续抓好堤防、病险水库、骨干塘、大坝、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城镇低洼地带等重点部位的巡查防守,抓住降雨间歇有利时期,组织开展水毁工程的修复以及防汛安全工程隐患整改和农作物补种,确保全县安全度汛和社会大局稳定。
衡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29日
责编:董丹丹
一审:董丹丹
二审:廖婷婷
三审:刘晓钰
来源:衡东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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