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安全告知书
2024-07-28 10:47:49          来源:衡东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董丹丹 |          浏览量:952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汛情、天气和水文预报,依据《衡东县防汛应急预案(试行)》的有关规定,县防指已决定自7月28日8时30分起,将防汛应急响应由Ⅲ级提升至Ⅱ级。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指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防汛II级应急响应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强化预报预警、巡查防守和叫应提醒。加大对河堤、水库、山塘、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城镇易涝点、老旧危房、在建工程、景区、切坡建房等重点区域的巡查排查。按照“四个一律”要求抓牢“五个关键环节”,切实做好群众的避险转移工作,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

一、县人武部、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要组织和开展好险情应急抢险救援,因洪涝导致重要基础设施损毁或产生重大安全隐患时要及时做好应急处置、群众转移、失踪人员搜救等工作;

二、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要开展交通疏导工作,维护道路通行秩序,组织协调尽快恢复被毁交通路线;

三、县卫生健康局要统筹120等专业力量做好现场医疗救护、医疗保障及应急心理援助等工作;

四、县民政局要供应好灾害现场生活必需品,指导受灾群众紧急安置,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五、县气象局、县水文局要密切监测天气形势,分析水情、汛情、工情发展趋势,做好分析预测;

六、县科工信局要指导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保障通信联络畅通;

七、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地质灾害风险巡查值守,密切关注灾害险点,调运好机械设备,确保人员在岗在位,随时进行抢险救援;

八、洣水沿河乡镇要加强巡河巡堤,加强隐患和险情排查处置,做好抢险物资和机械现场准备,确保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衡东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7月28日


责编:董丹丹

一审:董丹丹

二审:廖婷婷

三审:刘晓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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