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2号
2024年5月30日衡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肖伟光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免去其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刘国锋同志的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颜国华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赵志辉同志的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罗忠奇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免去其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胡雪松同志为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特此公告。
衡东县人大常委会
二0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责编:阳洋
一审:阳洋
二审:廖婷婷
三审:刘晓钰
来源:衡东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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